(一)投訴及咨詢的基本情況
2023年12月,收到消費維權投訴以及咨詢案件情況總結。消費維權主要類別為定制家具和瓷磚類。消費維權投訴及咨詢,主要集中為貨物不按約定發貨的問題,也存在到貨后瓷磚貨不對板的問題。
投訴及咨詢貨不對板1宗:消費者購買瓷磚后,收到產品與描述不一致。
投訴及咨詢不發貨2宗:消費者全款支付后,商戶拖延發貨或一直不發貨,也不進行退款。
(二)投訴及咨詢的熱點、難點分析
根據收到的消費維權投訴以及咨詢情況。其中,定制家居不發貨的情況比較集中,消費者購買時,已全額支付貨款,但商戶拖延發貨或一直不發貨,消費者向商戶要求退款時,產生爭議的情況較多。
(三)禪城陶協維權服務站建議
誠信經營,減少商品消費套路
禪城陶協維權服務站建議經營者堅守誠信經營,應根據與消費者約定如期足量交貨,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培訓教育,切勿誘騙或欺瞞消費者,建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強化行業監管約束,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消費提醒:
(A)消費者主動查看商家的相關資質或證照。
(B)建立合同,了解合同條款,特別是合同金額、產品性質等是否與約定一致。
(C)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產品驗收時應按約定標準逐項查驗檢查,遇到質量問題要與責任方書面確認。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來源:佛山市禪城區陶瓷行業協會,侵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