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住建局就《昆明市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聽證稿)》(下稱《辦法(聽證稿)》)舉行聽證會,擬一律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非新型墻體材料生產設施。限期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以粘土和頁巖為主材的非新型墻體材料。
昆明已推廣新型墻體材料10余年
根據《辦法(聽證稿)》,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應用,應當堅持扶持生產開發與引導市場相結合,以本域建成區和縣城為重點,逐步向鄉鎮、農村推廣。決策發言人、昆明市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建筑節能辦公室主任楊曉明就表示,昆明對于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已經做了10余年,目前主城9成以上的墻體為新型材料,縣區的比例也達到了6成以上。1994年所生產的新型墻體磚塊為3億塊,目前已經達到了74億塊,保護的土地達到了6000畝。
限期禁產、禁銷、禁用粘土頁巖磚
據了解,此番新規的擬出臺,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對新型墻體在建筑中的運用給予強性規定。按照《辦法(聽證稿)》,昆明市將一律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非新型墻體材料生產設施。限期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以粘土和頁巖為主材的非新型墻體材料。此外,現有粘土和頁巖燒結實心磚和燒結實空心磚生產企業,應限期淘汰落后的工藝設備,改造轉產新型墻體材料。限期禁止生產粘土和頁巖燒結磚制品的地區和限期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生產非新型墻體材料的企業向新型墻體材料投資轉產的,市、縣(市)區墻改節能辦應當給予鼓勵和扶持。
預繳新型墻體材料基金 每平米10元
根據國家和云南省、昆明市的有關規定,應當預繳新型墻體材料政府專項基金。其使用范圍包括新型墻體材料生產線工程項目新建、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的貼息和補助;新型墻體材料的新技術與新產品的研發及推廣;新型墻體材料示范項目和農村推廣應用試點工程的補貼等。
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不予返退的情況幾乎很少,所用于新型材料推廣的基金主要來源于銀行利息。據介紹,目前昆明的繳納標準為7元/平米,而此番立法之后,有可能將這一標準提高到10元/平米,新的標準將由相關部門審批后執行。
此外,《辦法(聽證稿)》還擬規定,出現技術與產品不符合標準,偽造、涂改、轉讓認定證書等行為的,將對企業給予三年內不受理該企業產品初認申請,記入墻體材料企業誠信檔案等處罰。
代表:新型材料的防火性能需把關
對此,有聽證代表就提出,應當對限期給予明確,如果不能對時間進行明確,那其中的落實程度將大打折扣。此外,對轉型企業的扶持也應當有所明確。決策發言人表示,時間的確定將由相關政府部門確定,而扶持的相關政策則將由財政部門進行統籌考慮,并將在下一步進行明確。還有聽證代表提出,應當對新型墻體材料的防火性能進行把關,并對不同位置所使用的墻體材料的防火要求進行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