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文榮昨天主持召開市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研究討論并審議通過《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違法建設綜合整治實施意見(送審稿)》(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創新管理手段,建立健全拆臨拆違工作長效管理機制,按照對新增違章建筑“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凡違必拆,拆違務盡”的工作要求,用三年時間全部拆除違法建筑,全面結束城鄉無序建設時代。
目前,昆明市違法建設反彈跡象和住宅小區私搭亂建現象嚴重,農房違法加層、無序建房現象愈演愈烈。截至7月底,相關轄區拆臨拆違工作仍未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杜絕增量、減少存量、綜合整治、逐步推進、長效管理、永無違建”的總體要求,屬地管理不力、涉及部門監管不力等現象仍然存在。
《意見》明確,此次違法建設綜合整治主要針對主城五區、三個開發(度假)區及晉寧縣周邊所有建設用地和非建設用地。主要包括:住宅小區違法建設行為;農房違法加層和無序建房行為;違法用地、違法租地建蓋的廠房、作坊、倉庫、商鋪等違法行為;其他違法建設行為。
《意見》要求對住宅小區違法建設行為未整改、未拆除的,房管部門不予辦理轉讓、抵押等手續。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責任主體,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是轄區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鄉(鎮)街道辦事處是直接責任單位,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通過劃分出明細的拆臨拆違責任,強化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保障拆臨拆違工作落到實處。
會議強調,要持續保持對違法、違章建設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通過嚴管減少重罰,通過重罰促進嚴管。強化考核機制,把違法、違章建設防控、查處成效與年度考核掛鉤。要落實責任倒查機制,涉及從事、支持違法建設行為的機關工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對通過違法建設牟利的行為將嚴肅做出處理。(李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