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環保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佛山市陶瓷行業、玻璃制造行業、鋁型材行業和VOCs排放企業四大行業的專項整治方案,以整治大氣污染。
其中備受關注的《陶瓷行業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規定,今年11月1日前,全市陶瓷企業全面達到國家強制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以下簡稱“國標”)的指標要求,削減陶瓷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涉及全市63家陶瓷企業。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這一輪的整治中,不能執行國標的陶瓷小企業或會被淘汰。
陶瓷企業達標難
將予以技術指導
據悉,在此次整治方案出臺前,市環保局已發布消息稱將對陶瓷企業強制執行國標。佛山市陶瓷行業協會及佛山40多家陶瓷企業聯合向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遞交報告稱,目前的“國標”排放限值過嚴,即便是技術最先進、環保治理水平最高的佛山產區龍頭企業,也無法通過技術引入和技術改造達到國家強標排放限值要求,建議國家強標中“基準過氧系數”修訂為“基準廢氣氧含量”。
而此次《方案》規定,今年11月1日前,全市陶瓷企業全面達到“國標”要求,完成煙氣治理,確保全面達到排放限值要求;所有排放口安裝煙氣在線監控系統;加強車間運輸、堆放、壓機、拋光等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治理。
對此,昨日上午,市環保局副局長楊永泰強調:“在這一輪的整治中,不能執行國標的陶瓷小企業或會被淘汰。”
市環境監察分局副局長黃建軍也表示,若未達標,將對這些陶瓷企業限產或停產,以減少大氣污染排放量。
與此同時,市環保局起草了《佛山市環保執法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對各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環保行政過錯責任追責,并將于近日實施。楊永泰表示,對于各級部門主要負責人若有過錯或工作不力,應根據《辦法》,承擔相應責任。
楊永泰表示,對于在技術上遇到難題的企業,市環保局將對每個企業分門別類進行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