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國家商務部于2014年5月批準立項,并由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流通專業委員會(簡稱中國紅木委)編制的《紅木類商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管理規范》標準已正式啟動,并將于2015年正式頒布實施。這是繼去年初,《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出臺后針對紅木商品市場國家再出的新規。一直以來,盡管紅木市場火熱,但在銷售、售后等方面卻存在著眾多問題,即便是真假商品之間的判斷標準與依據都顯得非常敏感。此次新規的出臺,將有可能解決長期存在在紅木市場里的“痼疾”。
新規更加規范有保障
據了解,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流通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紅木類商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管理規范》標準已正式啟動,填補行業商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的國家標準的空白,并已經國家商務部于2014年5月批準立項。
《紅木類商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管理規范》標準將從紅木類商品銷售的基本要求;紅木類商品銷售技術要求;紅木類商品售后服務要求;紅木類商品回購、租賃銷售規范;紅木類商品銷售與售后服務的評價體系等五個重點方面對紅木類商品的銷售、售后服務提出具體規范性要求。
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紅木銷售和售后服務的標準的制定,對紅木商品的這些新、老問題的解決,對整個紅木行業和企業的良性發展來說是可喜可賀的,對消費者來說更是保障,未來的紅木市場定會更規范。
據中國紅木委信息部部長毛傳偉介紹,此標準將對紅木類商品的銷售及售后進行規范指導。例如,在銷售上,紅木類商品必須配備樹種、等級、材料檢測標示等信息;此外,該標準對紅木商品的銷售人員、銷售場地也有詳細要求,對商品保修期也提出具體要求;如果紅木商品參與回購與租賃銷售,則涉及相關流程,如第三方評估、第三方擔保等。
紅木類商品不同于普通家具,由于材料的特殊性,具有保值增值的特點,可以說,紅木商品既是使用品,同時也更多地用作投資 (論壇)品。因此,紅木家具的銷售和售后方式更為特殊,也更需要行業規范。
新規執行效果仍難預料
事實上,針對紅木市場出臺新規并非首次。在去年初,就曾有《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標準的出臺。而這套標準更多從“出身”上為市場進行指導。
據了解,《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的新規一度被稱為紅木業的“新國標”。其中,對紅木產品需保證“具有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否則禁止銷售”的規定可謂嚴格。但是上述的標準在市場卻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很多商家在銷售過程中也無視標準的存在,對于規定中要求的“明示卡”置若罔聞。
有專家指出,此次《紅木類商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管理規范》新規的出臺,也有可能遭遇到和《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同樣的尷尬。“執行規則比制定規則要重要,如果得不到落實,什么樣的新規都是無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