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英國媒體《每日電訊報》刊登我駐英國大使劉曉明題為《應當順應香港民意 支持特首普選法案》的署名文章。
文章說,4月22日,香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公布了2017年特區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再過一個月,香港立法會將對該法案進行表決。據最新民調顯示,目前超過70%香港民眾支持通過政改法案。根據基本法,法案通過必須得到立法會70位議員中的2/3多數投票同意。由于反對派中有些人在政改問題上不甘心順應民意,大談所謂的“國際標準”“真假普選”,妄圖混淆是非,阻撓法案通過;甚至鼓動年輕人再次上街,企圖搞亂香港。
文章指出,香港政改正處在歷史的“十字路口”,針對普選方案的各種議論和報道,以下三點有必要加以澄清:
第一,這份普選法案不是“有勝于無”的方案,也不是“次優”方案,而是現在的最好方案。普選不存在所謂的“國際標準”,香港不需要一個表面上與別人相同,卻無法在自身政治社會環境中運行的民主幻象。普選法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充分反映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在咨詢期間提出的意見。目前的法案無可挑剔,是行政長官普選的最佳方案,是香港歷史上前所未有、最為民主的制度安排,500萬香港選民首次“一人一票”選舉特首。
第二,提名委員會制度是符合香港特定歷史階段的民主制度,不是針對特定人選的“篩選制度”。香港的民主歷史并不長,從結束英國統治回歸中國至今才不到20年,民主的理念、環境都是剛剛成長、形成起來。為了確保香港民主能有良好的開端,既與過去有效銜接,又能夠在今后有效運行,基本法開創性地規定了提名委員會這一特色制度,旨在便利參選權和投票權,確保選民做出有意義的選擇。
第三,有一些英國朋友問,中方為什么不可以明確表示2017年不是香港民主的終點,以利于反對派能接受目前方案?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都需要與時俱進,這是法治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只有首先實現了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才談得上今后根據實踐情況和社會發展變化,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對普選方案加以完善。
文章最后說,哈姆雷特“To be or not to be?”的苦惱,正是眼下香港一些人的問題。只要真心從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出發,真心從香港的民主發展出發,他們就應該會改弦更張,做出對香港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決定。
《每日電訊報》創辦于1855年,是英國發行量最大的主流報紙,讀者主要是英政府、議會、工商、文化、法律、教育等各界人士。英國和外國領導人常在該報上發表文章。
(本報倫敦5月19日電 本報駐倫敦記者 戴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