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家在安徽淮南鳳臺縣,他家住一幢6層樓高住宅樓的五樓,太陽能熱水器安裝在屋頂上,已經用了近10年,去年10月份水箱漏水,打電話到廠家,廠家表示漏水無法維修,只能報廢。馬先生一想,畢竟用了快十年了,且原來水量不夠,也沒有配電輔加熱,是該淘汰了,聽說空氣能更方便,就聯系了一家空氣能經銷商安裝了一臺空氣能。
不付勞務費不來拆
今年一月份,馬先生在網上偶然看到一則關于太陽能墜落傷人的新聞,山東汶上吉祥花園小區因大風吹落太陽能造成燙傷的事件:房主要先賠償。馬先生再詳細查了有關法律條文:如果太陽能屬于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馬先生一想:“自己報廢的太陽能熱水器沒有水,分量輕飄飄,萬一被風吹下來墜落傷人,豈不是我的責任?不拆,不安心呀。”
再致電太陽能廠家請求來拆卸,廠家稱不負責拆,也不回收,如果馬先生一定要他們拆卸,需支付300元左右的勞務費,馬先生試圖自己拆,怎奈有心無力,只有無奈接受廠家的建議付了300元請廠家安排當地新經銷商上門拆卸,他說:“這300元雖然心疼,但也沒辦法,為了安全,樓頂的“定時炸彈”必須拆除。”和馬先生同住一小區其他一些居民卻因為心疼這筆拆卸費,就不拆了,也有部分居民自行將太陽能拆下來當廢品賣了,但因為不專業,破壞屋頂的防水和隔熱層。
太陽能熱水器多成“釘子戶”
太陽能熱水器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非常流行,使用壽命一般為15年,一些當時購置的太陽能熱水器,大都已到了“退休”的時候。但目前,太陽能廠商一般不提供回收業務,要他們上門拆卸,需收取勞務費。相當一部分居民心疼這筆拆卸費,就將熱水器丟棄在樓頂,久而久之就成了“釘子戶”。這些安裝已達十多年的熱水器支架早已生銹,用來固定樓頂太陽能熱水器的裝置更是不牢固,一旦遇到大風天氣,很容易會成為居民頭頂上的危險因素。
墜落傷人需要擔責
據了解,廢棄熱水器成為樓頂“釘子戶”,這樣的現象在去全國各地并不少見。鳳臺維小保的陳經理表示,因為報廢太陽能需要人工上門拆卸,還會遇到管線問題,再加上太陽能熱水器體積大、分量重、拆卸困難等,當前人工成本高,而廢舊太陽能熱水器再利用的價值小,所以報廢太陽能回收市場還沒有形成,除非專業人員,否則很少有人愿意冒險攀上樓頂收購。
江蘇昊震翰律師事務所律師卞恒亮表示:樓頂的太陽能熱水器是業主的財產,如果墜落傷人,業主作為財產所有權人應承擔責任。此外,而廢棄的太陽能熱水器“霸占”屋頂,同時也影響整個樓的外觀;業委會和物業有責任及義務,對業主進行勸說,經通知業主仍然不自行拆除的,業委會和物管可以拆除,將其作為廢品處理的費用歸業主所得。
現實中,居民仍在糾結:拆與不拆?如何拆?
金淮樓是20多年前建的老小區,小區居民大多都安裝過太陽能熱水器。而現今,報廢的太陽能七零八落地散落在樓頂。羅女士介紹,由于小區建成年代較久,樓頂的防水和隔熱層早已脆弱,私自拆除太陽能又不專業,防水和隔熱層會被不同程度地破壞。
“可是不拆除也存在隱患,報廢的太陽能熱水器萬一被風吹下來砸到人,后果不堪設想。”
維小保呼吁,太陽能廠家可以聯合維小保推出“以舊換新”的活動,通過適當讓利形式消滅“屋頂上的隱患”!
有小區物業或者業主需要拆除的也可以聯系我們,維小保僅收取成本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