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由佛山市建材行業協會組織的“佛山市建材企業環保政策理解和實施座談會”在佛山南海成功舉行,會議針對即將實施的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新政策作了情況介紹和意見交流。佛山市建材行業協會秘書長孔海發、佛山市環境保護局總量科梁杰科長、蒙娜麗莎集團、新明珠陶瓷、興發鋁業、季華鋁業等20多家單位企業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
排污權交易是我國環境資源領域一項重大的、基礎性的機制創新和制度改革,是環境經濟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將逐步在全國全面推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是通過樹立“容量有限、資源有價、使用有償”理念,將排污權由當前行政分配、無償取得的傳統方式,逐步變革轉變為由市場競爭分配、有償占用的方式獲取,以促進有限的環境容量資源得到最優化的配置;促進企業管理、技術創新,提高污染物減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佛山制造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優化,為優質企業和現代產業騰出發展所需的環境容量。
作為廣東省首批試點城市之一,佛山率先公布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度》(征求意見稿),1600多家重點排污企業被率先納入試點范圍。吸取江蘇、浙江、湖北、湖南、河北、山西、山東等11個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經驗。廣東省于2013年正式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并將“本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實行排污指標的有償取得和有償轉讓”列入新修訂的《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由于佛山市作為制造業城市,工業企業多、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在全省具有代表性,2014年下半年省政府批準佛山市開展試點,并要求我市在對現有排污單位實施初始有償使用、開展排污指標的核定與初始分配、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辦法研究和實踐等方面先行先試。目前《佛山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報批稿)已通過專家論證,即將向社會公開聽證。
根據試點要求,佛山市內目前只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順德區在本區內增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試點。目前擬定的初始排污排污權有償使用價格:化學需氧量15000元/噸,氨氮25000元/噸,二氧化硫8000元/噸,氮氧化物14000元/噸。市環保局梁科長指出: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政策的首個年度內認繳有償使用費的,實行五折優惠政策,應繳納有償使用費金額大于等于200萬、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排污單位,可在有償使用費征收政策實施的前三個年度內最多分三期繳納,但首次繳款不得低于應繳總額的40%。同時,將在全市推動金融機構建立以排污權作為抵押的融資服務,并鼓勵優先為試點企業提供綠色金融信貸服務,緩解企業因有償使用而增加的環境成本。
本項試點工作關乎企業切身利益,各企業就本次排污權有權使用的更詳細情況在會議中向環保局作了大量咨詢,如企業排污量初始核定與分配、交易平臺的具體操作、排污權年限和企業歷史環保遺留難題等問題,并站在企業立場發表了意見建議。環保局梁科長表示,在政策正式落地實施前,將積極聽取社會各方聲音,不斷完善制度,讓此項政策更具操作性、科學性和持續性。
建材協會通訊員/植才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