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深圳商報記者近日拍攝的福田片區樓盤。
房地產稅終于要來了。就在23日上午的成都G20會議上,財政部長樓繼偉表示,所得稅制和房地產稅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調整,下一步將“義無反顧”推進改革。深圳商報記者采訪獲悉,房地產稅有望增加持有環節的稅負,這將大大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對持有多套大戶型的市民影響較大,但不會影響深圳樓市供不應求的基本面。
與房產稅不同的是,未來房地產稅將是一個全新的稅制,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未來房地產稅不只是針對房屋本身征稅,而是將房屋和土地合二為一來征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表示,房地產稅改革要把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起來。
對于房地產稅落地的時間,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由于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全國聯網沒有完成,加上房地產稅方面的征收理論問題未解決,我認為2018年之前難以實行。”綜合開發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昨日接受深圳商報記者采訪如是說。
房地產稅如何設計,征收范圍和稅率如何確定,要不要設“免征額”,是民眾最關心的話題。
宋丁認為,現階段針對房地產的稅主要在交易環節,對抑制投機、穩定房價發揮作用并不明顯,未來房地產稅將會增加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并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對于征收范圍,宋丁建議應該設立一定的免稅面積,如人均60平方米。
從上海、重慶試點的稅率看,上海房產稅實行0.4%~0.6%的差別化稅率,重慶房產稅為0.5%~1.2%,低于1.5%的國際平均水平。如果按照0.5%的稅率計算,在深圳購買一套100平方米、總價500萬元的房子,一年需要繳納2.5萬元,每月繳納2083元,相當于月供款的1/4~1/5。如果設置免征的人居住房面積,則繳納的稅費更少。
宋丁認為,如果條件成熟,開始實施,必然對擁有多套房、大戶型的業主構成壓力,迫使不少人放棄多余住房,也有部分人改大為小,減輕壓力。這樣,放盤量會加大,對價格起到趨穩作用。但這種影響不是一時性的,而是持續性的,在征收前一段時間,這種效應已經在發生。而且,它并不屬于基本供求關系,不會改變深圳樓市供不應求的基本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