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發布2016年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公布,報告顯示,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GB/T 16734-1997《中國主要木材名稱》、GB/T 18513-2001《中國主要進口木材名稱》、GB/T 18107-2000《紅木》等標準,對全省流通領域的實木地板(材種部分)質量進行抽檢,主要涉及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連云港、揚州和泰州等8地,檢驗項目主要有材種、名稱標識等項目,產品有一個(含)以上項目不符合規定要求即判不合格。本次共計抽檢45個品牌,100個批次,合格80批次,合格率為80%。而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標識標注不明確、不規范等問題。
標注不明確引紛爭
據報告顯示,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標識標注不明確、不規范,其結果是誤導消費者,花高價買回不適用的商品,從而容易引起消費糾紛。同時報告指出標識標注存在有以下主要問題:
1、編造名稱。抽檢發現部分經銷商將地板材質標識為“金絲紅檀”、“生態亞花梨”、“黑金檀”、“大葉紅檀”等高檔但實際卻并不存在的名稱,而這些地板實際采用的木材大多為番龍眼、紅鐵木等地板常用材,卻冠以此類與“檀、花梨”等高檔木材相關的名稱,從而誤導消費者以為此類地板采用的高檔木材,存在著明顯的欺詐行為。
2、以次充好。抽檢發現,部分經銷商把低價木材標注為高價的木材,這種行為嚴重欺騙了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標識為“生態系列橡木仿古”的鑒定結果為“番龍眼”,標識為“非洲柚木”的鑒定結果為“蘋婆”,標識為“皇家紅橡”的經鑒定為“小紅樹”。此類不合格主要在于生產企業。行業叫印花板的即為此類地板,廠家以電腦印制的高檔木材的花紋貼于雜木地板的表面,或僅以高檔木材的木皮貼面于雜木上,或以質量小的雜木經過固化處理等手段加大地板重量以冒充高檔木材,此類種種,不僅提高了地板的銷量,同時廠家的利潤也成倍上漲,而對于消費者而言,卻是花大價錢,買劣質貨。
3、虛假標識。需要注意的是,經過長期的質量檢測和質量意識宣傳,大部分生產企業已經意識到地板規范化命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部分生產企業的包裝上體現了地板的規范化名稱,但經營單位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拉動銷量,利用消費者專業知識相對匱乏,屢屢使用虛假標識,以假亂真,誤導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