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程,8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什么是“政協章程”?現行章程經歷幾次修改?本期《兩會知多少》咱聊聊這個話題。
什么是政協章程?
政協章程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協設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
政協章程怎么來的?
前幾期《兩會知多少》,我們已經知道政協是新中國的“催生婆”。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這一屆全體會議還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選出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政協全體會議代行人大職權的政權機關作用已經結束,原有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不再適用。因此,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1954年的這部章程,對人民政協的性質、職能、任務及基本組織原則都作了規定。章程指出,人民政協的性質是“團結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章程規定人民政協以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為基礎組成,設立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
現行政協章程經歷幾次修改?
政協章程自1954年誕生以來,已先后在1978年、1982年、1994年、2000年、2004年經歷多次修改。
3月2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大會新聞發言人王國慶介紹,現行政協章程的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是1982年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確定的,30多年來已經做過3次修改。
現行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由總綱和工作總則、組織總則、全國委員會、地方委員會、附則五章組成,共五十一條。
政協章程這次為何要修改?
3月2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王國慶還介紹,這次政協章程還是部分修改。主要基于三點考慮:
一是中共十九大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觀點、新判斷、新舉措,需要在政協章程中加以體現貫徹。
二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共中央出臺的有關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的部署也需要在政協章程中加以體現貫徹。
三是過去五年里,全國和地方各級政協在工作當中形成的很多好做法、好經驗,也需要通過章程的修改,把這些上升為制度。
(整理:闞楓 制圖:張艦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