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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項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有關情況。
實際上,早在6月3日,相關標準內容已由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
新修訂的《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與2013年首次發布相比,調整了部分行業的大氣污染排放濃度,提前執行第四時段(2020年后)排放標準。
新修訂的標準要求,山東省內工業企業取消高污染行業排污特權,即該標準實施對象不再有行業之分,而是所有固定污染源統一按照區域劃分執行第四時段顆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然而該標準實施對象則不包括建材行業,也就是不再適用于建材工業,也就是說建材工業不在該標準執行對象之列。
因為早在2018年7月,山東省就發布了更為嚴格的《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陶瓷工業執行該細分標準,即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12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重點控制區新建企業執行顆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8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一般控制區新建企業氮氧化物也要執行100mg/m3的濃度要求。
事實上,在山東淄博、臨沂(羅莊)這兩大建陶產區均屬重點控制區,排放要求早已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淄博在2016年開始的建陶產業轉型升級行動中,就已經要求保留企業按照山東省第四時段排放標準進行改造。
臨沂更是早于淄博掀起環保整治風暴,直至2018年底,完成60%的產能壓縮及退城入園任務,排放標準也更嚴于山東省地方標準。
因此,這一系列地方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僅在標準上,對占據山東90%以上產能的淄博、臨沂(羅莊)建陶產業而言,并沒有多大影響。
只不過,在執行上,或許會有更嚴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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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6月25日新聞發布會透露,至此,山東省已發布1項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5項分行業排放標準、8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共同構建起完備的“1+5+8”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
接下來,山東省將以此體系做好污染物控制,包括以超低排放為主線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
按照介紹,重點行業除燃煤鍋爐之外,超低排放逐步向非煤行業推廣。其中包括重點控制區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建材行業排放也要求達到超低排放標準,一般控制區水泥、陶瓷、玻璃等建材行業排放要求也大大嚴于國家標準。
目前淄博、臨沂(羅莊)雖然執行的是屬于超低排放標準,但據相關人士介紹,考慮到超低排放實施難度較大,成本較高,在非特殊時段,給予了一定的過渡,執行上略有放松。
該標準體系的發布,或將進一步規范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對陶瓷行業是否有著更高的執行要求,目前尚不得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