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2020年度省級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發展用途)項目庫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以下為通知節選內容:
一、支持范圍和方式
(一)加快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項目。采取直接補助方式,支持已列入廣東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重點支持已列入《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園區實施的循環化改造項目。
(二)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采取直接補助方式,支持地市轄區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以及工業窯爐、水泥窯等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重點支持省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創建項目。
(三)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采取獎勵方式,對獲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企業、“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企業給予一次性直接獎勵。采取直接補助方式,支持地市轄區內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
以上支持方向項目補助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含購地款和非生產性交通運輸車輛購置,下同)的30%,支持項目類別不含垃圾和污水處理建設項目。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質量、環境、節能和安全標準。
2.項目實施地在江門市境內。申報主體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信用良好,近5年以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且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國家和省財政資金。
3.申報項目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項目。項目總投資額需在1000萬元以上(含)的在建項目。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已獲得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資金支持的,必須在項目完工評價或驗收后方可申報新項目。
(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項目總投資額需在1000萬元以上(含)的在建項目,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綜合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是指除危廢以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粉煤灰、冶煉渣、化工渣、陶瓷廢渣、脫硫石膏、工業污泥、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量不低于10萬噸/年。
(3)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A.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的申報主體應是獲得2018年度“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的在粵港資企業,已獲得獎勵的企業不再獎勵。B.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主體應是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項目總投資額需在500萬元以上(含)的在建項目。
(相關信息來源::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材料工業與工業節能科,美家網摘編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