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裝修中選購各色各樣的家具時,你在店里看到的可能只是陳列品而非產品。如果商家把陳列品充當產品銷售,發生問題時,該如何處理。今天小編就與大家分享一個經典案例。
案件簡介:
6月中旬,消費者韓先生和家人在龍華區某家具店付全款購買“原木家具三件套”等一批家具。7月初,當這批家具被送到家中時,韓先生發現家具存在板面變形及多處開裂等質量問題。韓先生多次與家具店銷售人員交涉要求退貨退款,均被拒絕。
案件評析:
投訴后,該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商家稱,韓先生看中并購買的這套“原木家具三件套”實際為家具店經營者自己購買并收藏的家具,擺放在店內供觀賞,不做出售沒有標注價格。當時韓先生到店內后對這套家具非常喜歡,提出購買并現場與商家談好價格后購得。經調解,商家稱不是出于主觀故意銷售材質不符的家具給消費者,同意消費者提出的退貨退款的要求。最后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當面退清貨款。
(來源:法治海口,侵刪)
